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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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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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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07日 09: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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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浦民政局根据民政部和市民政局关于广泛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在2007年全区创建成57家市级示范社区居委会和46家市级模范社区居委会的基础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和谐社区的指示精神和"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以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为基本标准在全区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各街道、镇均已制定了创建计划,全区已有22个社区居委会申报参与"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的创建。我局把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来认真抓好,和谐社区建设必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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